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債券調整估值的公告
根據中國證監會《中國證監會關于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》(中國證監會發[2017]第13號)、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"本公司")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有關規定,經本公司與托管銀行協商一致,決定于2022年7月29日起對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"20金地MTN004"(債券代碼102002134)、"21金地MTN001"(債券代碼102100046)、"21金地MTN003"(債券代碼102100532)"21金地MTN004"(債券代碼102100991)進行估值調整。
特此公告。
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2022年7月30日